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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医院决算公开报告

2018/12/25 17:02:40 点击:7337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传染病医院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通辽市传染病医院负责通辽地区传染病治疗工作,包括突发传染病应急救治、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及发展工作;传染病监测防治与咨询,相关疾病研究与技术指导,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健康教育等。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通辽市传染病医院预算包括:市本级预算。

2018年,通辽市传染病医院本级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与上年相比,机构数无变化。

在编人员180人,离退休人员89人(社保开支人员9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医疗收入预算7003.07万元,决算数为7131.33万元,决算数增加128.26万元,财政拨款预算1950.52万元,财政拨款决算数为2487.46万元,财政拨款增加原因:专项增加,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626.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9,626.8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9,626.8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36.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72.12万元,增长15.2%;支出总计增加1,272.12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一是患者增加,医疗收入增加;二是引进大型医疗设备,提高医疗医技水平,医疗收入增加;三是收入增加,支出相对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626.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7.46万元,占25.8%;事业收入7,131.34万元,占74.1%;占0%;其他收入8.09万元,占0.1%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59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0.97万元,占95.4%;项目支出439.07万元,占4.6%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87.4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2,487.4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13.09万元,增长9.4%;支出增加213.09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一是专项增加,京通卫生合作项目,财政拨款增加;二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财政拨款增加;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8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8.38万元,占82.3%;项目支出439.07万元,占17.7%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8.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较上年增加2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占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用于支援旗县医疗,车均运维费0.3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成本原则,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主要是用友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台(套),主要是核磁、CT、移动C型臂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负责公共医疗卫生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结核病高危人群合可疑症状者筛查;为艾滋病高危人群提供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和检测动员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孕产妇健康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辅助性工作、政府组织的重大疾病预防辅助性工作;卫生应急救助的组织、实施、培训;公共医疗卫生成果推广应用;中医药事业的保护、研究、传承与发展;公共医疗卫生知识普及与推广;政府组织的群众健康检查服务;政府组织的公共医疗卫生信息采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秋艳 联系电话:0475-83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