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变动公示
2024/10/9 15:57:28 点击:1198
根据自治区及通辽市医保局下发文件规定:
一、“快速葡萄糖(Glu)测定”由原来的10元/次调至2元/次。
二、医疗机构不能提供放射项目“数字影像存储和获取,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减收5元;患者自愿放弃打印实体胶片的减收20元;增加或复制胶片按实际采购价零差率收取费用,胶片支付等级为丙类(即患者自费)。
三、各公立医疗机构严格遵守检查结果互认规则,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疗机构不得重复进行检查,对于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项目,其结果满足诊疗需求的,医疗机构按门(急)诊诊察收取诊察费,不得额外收费;检查结果符合互认要求,但确需相应检查科室共同参与方可完成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可在收取诊察费的基础上加收院内会诊费。
以上文件规定执行时间是2024年9月30日,我院均已按规定时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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