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法治宣传 | 这些知识你要知道(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一、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1.申请
(1)当事人需要从事特定许可事项,应当提出申请(第二十九条)
(2)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第三十一条)
2.受理
A.不需要取得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不予受理。
B.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C.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需要取得许可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当场更正,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受理申请。
D.属于行政机关职权范围,需要取得许可的申请材料,存在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E.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3.审查
(1)形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2)实地审查。是指行政机关必须去现场,核实申请材料反映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而开展的审查活动。
4.决定
许可决定有2种:准予或不准予。
(1)行政机关对受理的许可申请,有作出决定的义务:
A.除当场作出决定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B.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C.应当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许可决定;
(2)行政机关不予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复议、诉讼权。
(3)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
(4)颁发许可证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5)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没有地域限制。行政许可证件:
A.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B.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C.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二、行政许可的收费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原则上不得收费。
收费的,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作依据。
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公开。
收支两条线(收取的费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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